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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湖北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资料移交归档要求

2026-02-28 14:03:08

为规范湖北省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资料的移交归档工作,保障项目全流程管理的规范性、可追溯性与高效性,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项目验收、政策优化、产业升级中的支撑作用,结合湖北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要求。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全程参与本要求的调研与制定,确保内容贴合实操需求、符合行业标准。

一、移交归档的总体原则

(一)全程性原则

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资料的移交归档需覆盖项目申报全生命周期,从项目前期调研、申报书编制、材料提交,到初审、复核、立项公示等各环节产生的文件资料,均需纳入归档范围。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完整呈现项目从构思到落地的全过程,为后续项目实施、监管及绩效评价提供全面依据。

(二)规范性原则

所有移交归档的资料需严格遵循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项目申报的格式规范,包括文件格式、字体字号、排版要求、盖章签字等细节。纸质资料需字迹清晰、页面整洁,电子资料需命名规范、格式统一,便于检索与查阅。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协助申报主体对资料进行规范化梳理,确保符合归档标准。

(三)真实性原则

归档资料必须真实反映项目申报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遗漏关键信息。申报主体需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档案资料的可信度与权威性。

(四)安全性原则

针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项目资料,需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纸质资料需存放于专用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电子资料需进行加密处理,设置访问权限,防止信息泄露。同时,需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备份,避免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资料丢失。


二、移交归档的资料范围

(一)项目申报主体资质资料

包括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等基础资质文件;若申报主体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需提供合作社章程、成员名单、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对于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提供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二)项目申报核心资料

  1. 项目申报书:涵盖项目背景与意义、建设目标与内容、实施进度计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预期效益分析等核心内容,需由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市场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包括项目选址合理性、技术方案先进性、市场前景预测、财务效益评价等内容,需具备专业咨询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若有)。
  3.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涉及项目建设的空间布局、建筑设计、设施设备配置等具体规划,需附相关设计图纸及说明文件。

(三)配套支撑资料

  1. 土地使用证明: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明项目建设用地的合法性。
  2. 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根据项目类型与规模,提供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或报告书,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意见。
  3. 技术支撑资料:如与科研院校、技术推广机构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项目采用的新技术、新品种的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 资金配套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自筹资金承诺书等,证明项目资金筹措的可行性。
  5. 荣誉与资质证明:申报主体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现申报主体的综合实力。

(四)申报流程相关资料

包括项目申报的受理通知书、初审意见、复核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立项公示文件等,完整记录项目申报的审核流程与结果。


三、移交归档的资料形式与要求

(一)纸质资料要求

  1. 装订规范:纸质资料需按照资料类别进行分类装订,每册资料需编制目录,标明文件名称、页码、份数等信息。装订需采用线装或胶装,确保页面整齐、不易散落。
  2. 材质要求:纸质资料需使用70克以上的A4复印纸,字迹需使用黑色签字笔或打印机打印,避免使用铅笔、圆珠笔等易褪色的书写工具。照片、图纸等资料需进行塑封处理,防止受潮、损坏。
  3. 签字盖章:所有需要签字盖章的文件,需由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或相关单位公章,确保文件的法律效力。

(二)电子资料要求

  1. 格式规范:电子资料需采用通用格式,如文档类使用PDF、DOCX格式,图片类使用JPG、PNG格式,视频类使用MP4格式。PDF文件需进行加密处理,设置打开密码与编辑权限,防止文件被篡改。
  2. 命名规则:电子资料的文件名需清晰反映文件内容,采用“项目名称-资料类别-文件名称-日期”的命名格式,例如“XX县生态农业融合项目-资质资料-营业执照-20260124”。
  3. 存储方式:电子资料需存储于专用的移动硬盘或光盘中,每个存储介质需标注项目名称、申报主体、存储日期等信息。同时,需将电子资料上传至湖北省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管理系统的指定模块,便于主管部门在线查阅与管理。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提供电子资料的存储与上传技术支持。

四、移交归档的流程与职责

(一)资料整理与自检

申报主体需按照本要求的规定,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全面整理与自检,确保资料完整、规范、真实。自检内容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签字盖章是否完整、电子资料是否可正常读取等。对于自检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进行补充与修正。

(二)提交与审核

申报主体完成资料整理后,需将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一并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指定的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将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检查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需一次性告知申报主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提交。

(三)移交与归档

审核通过的资料,由受理人员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需对资料进行逐一核对,确认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填写《项目申报资料移交归档登记表》,明确移交日期、资料数量、移交人、接收人等信息。纸质资料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类存放,电子资料需导入档案管理系统,并进行备份存储。

(四)档案利用与管理

档案管理部门需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查阅、借阅的流程与权限。项目主管部门、申报主体及相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时,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过程中需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损坏、涂改、转借档案资料。


五、移交归档的时间要求

(一)申报阶段移交

申报主体需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的整理与自检工作,并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报资格,相关资料不予受理。

(二)审核阶段移交

项目主管部门需在完成项目初审、复核、专家评审等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将各环节产生的审核资料与申报主体提交的原始资料一并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三)归档完成时间

档案管理部门需在收到移交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分类、编号、存放等归档工作,并将归档情况反馈至项目主管部门与申报主体。


六、监督与考核

(一)监督检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将定期对全省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资料的移交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及归档流程的执行情况。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移交归档工作的申报主体与主管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考核评价

移交归档工作将纳入湖北省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管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归档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与个人,将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因资料归档不规范导致项目管理出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归档工作的自查与整改,提升考核评价成绩。


七、附则

(一)本要求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协助解读相关条款。

(二)本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湖北省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资料移交归档的规定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三)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资料的移交归档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项目实施的规范性与可持续性。申报主体、主管部门及相关服务机构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要求开展工作,共同提升湖北省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的管理水平,为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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