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湖北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中产业强镇建设要求
2026-02-03 14:42:05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宏大背景下,农村产业融合已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路径。湖北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建设,其中产业强镇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对于提升镇域经济实力、优化产业结构、带动农民致富具有深远意义。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凭借在农业产业咨询领域的专业优势,深度参与湖北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服务,助力各地精准把握产业强镇建设要求,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一、产业强镇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镇域为载体,以产业融合为核心,聚焦主导产业,强化创新驱动,完善利益联结,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为建设农业强省、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同时,加强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 坚持聚焦主业,融合发展:突出镇域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推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环节有机衔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 坚持创新驱动,科技赋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培育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农业、数字农业。
-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共进。
- 坚持联农带农,共同富裕: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发展目标
通过产业强镇建设,力争到2026年底,在全省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融合模式新颖、体制机制完善、联农带农紧密的农业产业强镇。具体目标如下:
- 产业规模显著提升: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大幅增长,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在区域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 融合发展深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产业融合主体不断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产业附加值显著提升。
- 联农带农成效突出:建立稳定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镇域内农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在产业融合发展、土地流转、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示范引领。
二、产业强镇建设的申报条件
(一)政府重视程度
县镇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将其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且在土地、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出台了具体的支持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建立了健全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主导产业基础
- 产业优势明显:镇域内有1个明确的主导产业(不含休闲农业),且主导产业符合国家和湖北省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主导产业在镇域农业总产值中占比达到40%以上,全产业链产值不低于1.5亿元(脱贫地区可放宽为0.3亿元以上)。
- 产业规模较大:主导产业生产基地规模集中连片,标准化、规模化水平较高。拥有一定数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中至少有1家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且生产、加工环节主要在当地。
- 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初步形成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产业链条较为完整,涵盖了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多个环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8:1以上(脱贫地区不作要求),产业附加值不断提升。
(三)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
- 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产业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较为完备,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实现了产业、生活、生态空间的协调发展。
- 生态环境良好: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积极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较高。
(四)联农带农机制
建立了紧密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劳务就业等多种方式,将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有机衔接起来,让农民能够分享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10%以上,农民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同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通过参与产业发展增加集体收入,提升村级组织服务能力。
三、产业强镇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壮大农业主导产业
- 提升标准化种养水平:加大对主导产业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 加强产地加工能力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设产地加工车间,购置先进的加工设备,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重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鼓励开发多元化、差异化的农产品加工产品,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 打造乡土特色品牌: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升品牌价值。
- 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
(二)培育产业融合主体
-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
- 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支持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提高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合作社联合发展,组建联合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 培育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和支持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农户发展家庭农场,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 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支持联合体开展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技术服务等活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培育产业强村
-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特色产业,培育发展一批产业强村。支持产业强村发展特色种养、特色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格局。
- 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产业强村的基础设施投入,改善村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 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事体验、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建设乡村旅游景区、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等,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四)创新利益联结机制
- 完善订单农业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签订稳定的农产品收购订单,明确收购价格、数量、质量等条款,保障农民利益。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等服务,提高农户生产经营水平。
- 推广股份合作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股份合作关系。实行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分配方式,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
- 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支持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吸纳农民就地就近就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
-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发展特色产业、开展服务经营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共同发展产业,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
四、产业强镇建设的支持政策
(一)财政支持政策
-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给予奖补支持。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主导产业发展、产业融合主体培育、产业强村建设、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等方面。同时,鼓励市县财政加大对产业强镇建设的投入力度。
- 整合涉农资金:整合农业、林业、水利、扶贫、乡村振兴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用于产业强镇建设。加强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企业和经营主体,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等。
(二)金融支持政策
-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三农”信贷业务,推广“农e贷”“农担贷”等金融产品,降低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
- 完善农业担保体系: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担保覆盖面,降低担保费率。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提供担保服务,缓解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通过PPP模式、产业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
(三)土地支持政策
- 保障产业发展用地:将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项目用地需求。鼓励通过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开展土地整治等方式增加产业发展用地。
-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集中连片发展主导产业。
- 支持设施农业用地:合理安排设施农业用地,简化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程序。对农业生产必需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四)人才支持政策
-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对返乡下乡人员给予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活动,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水平。
-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人才激励机制,对在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人才薪酬待遇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 加强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充实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队伍。鼓励农业科研院校、科技特派员等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服务,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
五、产业强镇建设的申报与管理
(一)申报主体与程序
- 申报主体: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
- 申报程序: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编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后,报送省级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级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下达项目资金。
(二)申报材料要求
- 申报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申报文件,主要包括申报理由、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目标、主要内容、资金需求、保障措施等。
- 建设方案: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镇域基本情况、主导产业发展现状、建设思路与目标、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实施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建设方案要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明确项目建设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主体。
-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县镇两级政府出台的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主导产业相关统计数据、新型经营主体证明材料、联农带农机制证明材料、生态环境证明材料等。
(三)项目管理与监督
- 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建立项目建设台账,定期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省级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 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
- 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或取消立项资格。
- 加强项目验收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市级复核通过后,报省级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进行最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资格,并收回项目资金。
六、产业强镇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成立由省级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市县两级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强化规划引领
各地要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科学编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规划要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产业强镇建设中的好做法、好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乡镇参与产业强镇建设。
(四)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考核评估机制,将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纳入市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跟踪监测和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总之,2026年湖北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中产业强镇建设要求高、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建设要求,精心组织申报和实施工作。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各地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助力湖北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取得实效,推动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